据外媒报道,德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认为吉利购买戴姆勒股份通报较晚,这或将使吉利面临高达1000万欧元的罚金,或者年营业额5%的巨额罚款。对此吉利方面回应表示,公司于第一时间,即2018年2月23日就其持有戴姆勒9.69%的股份事项通知了市场,且通知的内容准确无误。
根据德国相关证券交易法规规定:收购方首次持有德国上市公司3%或更多表决权股份的公司,需要告知该上市公司及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披露的门槛按3%、5%、10%、15%等依次递增。
吉利入股戴姆勒是通过投行在二级市场采取直接买入等方式收购股票,该交易有包括兴业、摩根士丹利在内的投资银行牵头购买,再一次性交割给李书福所掌握的吉利控股。在收购交易结构中,二级市场直接收购占到4.9%,剩余部分则采取向对冲基金借股的方式进行。由于每天的交易量并没有影响到戴姆勒的股价波动,也没有到达必须披露的额度,所以整个收购过程并不存在披露责任。
但5月9日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指出,在收购交易进行之前,银行和投资商之间无论是就收购达成协议还是投资商单方面通知银行,这都势必让银行为投资商收购做好资金准备。因此,在个别收购案中,哪怕没有完成签署收购合同,公司也必须向有关当局通报。
目前德国证券交易法尚未正式修改,不过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认定在2月份进行的吉利收购戴姆勒案也应该遵循这一要求,德国政府希望借此事件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加强对商业收购监管。
针对此事件吉利在回应中称,吉利通知资本市场有关吉利持有的投票权数量一直都是准确的。BaFin对吉利2月23日的通知内容从未提出任何异议,不过BaFin要求吉利对2018年2月22日的情况做出补充披露,这项要求是BaFin基于对政策条款的最新解读提出的,但该解读是2018年5月9日才首次公布。
吉利指出,BaFin认为之所以要求吉利做补充披露,是因为2月22日当天,吉利通知了相关投行(即最终于23日向吉利出售股份的投行),吉利的股东已经原则上批准了这项潜在交易。但是这种和投行之间的内部沟通并没有对任何一方产生任何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法律义务仅在双方于23日签署正式的股份购买协议后才产生。从22日夜间至23日,双方还在就购买协议的内容进行最后的谈判。总之,此前吉利对资本市场披露的投票权数量一直是准确无误的,应BaFin要求做补充披露不会对这一事实产生任何影响。(来源:法兰克福汇报;编译/汽车之家 章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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